“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哈尔滨志愿者为重点人群上门问诊******
“高压130,低压70,奶奶,您疑似患新冠的症状都是血压高带来的,您身体好着呢,别乱想,按时吃药,好好睡觉,养好身体。就算真得了,咱也能治好。”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防疫志愿者陈静来到南岗区奋斗路街道分部社区王奶奶家,在她吃完降压药3个小时后,再次给她量了血压,为她疏解心理负担。
王奶奶今年90岁了,看电视新闻上讲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加之这两天上不来气,伴有头晕、发胀,总感觉自己也“中招”了,吃不香、睡不着,心里特别恐慌。
“不确定是不是真阳了,大冬天去医院折腾不说,还容易感染。”王奶奶家人想到前几天小区微信群里发布的电话,有志愿者可以答疑解惑、上门问诊,便联系社区说明了情况。
陈静是哈尔滨一家民营医院的医务工作者,前段时间看到市里招募防疫志愿者,第一时间报了名。她利用休息时间和元旦假期给社区居民指导患病后如何用药和恢复期调理,为重点人群提供上门问诊服务。“最近几天,像王奶奶一样的‘幻阳’老年人特别多,而且很多都是卧床有基础病的,去医院很不便。不去医院吧,老人又一直不放心,我们看过之后,老人和家人就彻底放心了。”陈静说。
为协同做好疫情政策宣传、健康教育、感染者居家治疗管理、购药送药和服务保障等工作,2022年12月19日,哈尔滨市面向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各界服务团体和广大市民招募防疫志愿者。目前已有2000余名志愿者就近就便参与,协助做好居家隔离人员和老、弱、残、孕等重点人群联系就医求药和药品生活物资代送,加入社区、村屯网格群开展线上医疗咨询,到定点医院协助开展医疗救治、预检分诊、医疗秩序维护,协助开展疫苗接种点秩序维护和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张士英)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